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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选我校201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2020-05-12 15:46   党委宣传部 精神文明办公室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属各单位:

为充分展示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,进一步巩固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的具体行动,坚持人人参与创建工作、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工作理念,突出思想内涵、强化道德建设、丰富活动内容、注重育人效果,着力提升师生员工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,为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二、推选范围

先进集体在校属各单位中推选,先进个人在全校教职工生中推选。

三、推选条件

1.先进集体推选条件

1)领导班子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团结协调,分工合作,具有很强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领导干部能率先垂范,严于律已,勤政廉洁。

2)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,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申报资料,认真完成宣传部文明办分配各类创建工作任务,规范部门创建工作资料。

3)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,结合部门实际,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职工参与率高,影响力大,效果显著。

4)全年无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件发生。

2.先进个人推选条件

1)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不断提高个人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。

2)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勇挑重担,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敬业尽职,有较强的责任感。

3)热心公益活动,热爱集体,乐于助人,无私奉献。

4)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、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,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,无违法违纪现象,无教学事故。

四、推选办法

校属各单位根据先进集体推选条件,自行申报先进集体;各单位根据先进个人推选条件,推荐教工1名,学生1名;学校文明委组成评选小组推选学校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。

五、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

请各单位于2020522日前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(见附件1、附件2)一式两份(A4纸双面打印),报至宣传部(龙子湖行政楼339室),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nczjrxywmb@126.com,联系人:杨娟娟联系电话:69303634

附件:

1.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

2.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51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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