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校属各单位:
按照省直文明办(豫直文明办〔2020〕8号)文件要求,现将省文明办《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》(豫文明办〔2020〕36号)相关要求发给大家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 认真贯彻落实, 并将活动开展情况(含图片)于3 月8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文明办邮箱:hnczjrxywmb@126.com。
附件:《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》
党委宣传部文明办
2021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