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决策部署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0——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对象
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(不含2021级学生和班级)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深入学习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试行)》,认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。
2.评选的条件、比例、程序、要求和奖励办法,按照学校《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办法》和《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》执行。
3.有关申报表格中的“先进事迹”须以第三人称书写。
三、材料提交
各学院请于11月2日(周二)前提交下列材料:
1.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报告;
2.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稿1份;
3.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。
龙子湖校区报至知行楼111办公室,联系人:王苗苗,电子邮箱:873387612@qq.com;象湖校区报至行知楼办事大厅117办公室,联系人:王云, 电子邮箱:254881314@qq.com。
附件:
1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》
2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》
3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申报表》
4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汇总表》
5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》
河南财政金融学院
2021年10月20日